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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中的基督教文化现象

来源:《美与时代》2007年第5期 作者:张玉红 时间:2008-05-23 点击:
基督教是美国文学的土壤和源泉。在美国,从近代文学到现当代文学,没有受到基督教影响的几乎没有。一些作家的基督教意识,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已渗透到字里行间——事实上,避开了宗教的熏染,美国文学就不成其为美国文学了。这是因为,美国作家长期生活在基督教的氛围之中,对基督教的信仰,已以一种潜意识的形式积淀下来,任何人都无法超越。
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美国文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基督教对美国文学的影响可追溯到美殖民地时期。第一批登陆美洲,并在此定居下来的人是一群虔诚的基督徒,他们带来了所信奉的宗教——清教(基督教的一支)。他们一到达美洲,看到广袤无边的原野和茂密的森林,便认定是上帝选派他们到此重建伊甸园,并用他们认为最虔敬的方式来信奉上帝。从此,清教在美国逐渐成为一种根深蒂固,影响美国人道德价值观的因素,这种因素为美国人独特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并影响到整个美国文坛。
基督教作为一种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文化形态,赋予了美国作家们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和创作的激情。这些作家从基督教的文化土壤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并从基督教这座文化富矿中提炼出文学的真金。在与自然界做斗争的过程中,在那场伟大的开疆掘土的“西进运动”中,清教徒们过着简朴的但又不乏理想主义与乐观主义的生活,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文学就在这种生活中产生了。因此,基督教从美国文学形成的初期就发挥着积极、乐观向上的作用,相当一部分作家如乔纳森·爱德华兹和本雅明·富兰克林,他们的作品都体现了基督教的这种影响,而且他们都在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基督教的乐观和理想主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清教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乔纳森·爱德华兹。这个有着雄辩才能的牧师坚信,在这个“上帝无所不在”的世界里,人们通过与上帝交流,就能感受到“他”的荣光。与爱德华兹完全不同,富兰克林是另一类型的清教徒,他用他的意志和智慧实现了他的理想。他的自传,确切地说是一部清教徒的道德训教书,里面记录了他怎样以清政教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的教义,来实现他的人生理想。
新英格兰超验主义运动是深受基督教影响的一个文学运动。超验主义是美国本土清政教文化典型的代表。爱默生、梭罗、霍桑、惠特曼等都是超验主义的代表作家。爱默生,这位超验主义的旗手,宣称自然界是上帝的象征,无所不在的上帝渗透在人的灵魂之中,因而人也是有灵性的,人如果依赖自己,他就会达到完美的境界。他的这种观点,促进了美国人特有的思想意识的形成,并影响了许多作家。梭罗就是其中的一位,他的《瓦尔登湖》(Walden)就渗透着一种宗教的乐观主义的情怀,这也充分说明了基督教对他的积极影响。
霍桑的在他的作品《红字》里,阐述了卡尔文教(基督教早期的一个分支)教义中的“原罪”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影响。在这部书中,霍桑以审慎的态度揭示了卡尔文教所宣扬的道德主题,对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道德成长给予肯定和赞扬。
与霍桑相反,梅尔威尔对超验主义的乐观主义产生了怀疑。他的观点更趋暗淡:人生活在一个丧失了上帝,信仰的无意义的世界里。信仰的迷失和无意义的生活是他的小说《Moby Dick》的主题。更为有趣的是,这部书的叙事主人公的名字源自圣经中的一位流浪汉Ismael而且他航行的寓意在于探求知识和价值,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梅尔威尔受基督教影响程度之深。
惠特曼,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集《草叶集》(Leaves Of Grass)表现了鲜明的美利坚的民族色彩鼓励人们用民主和进取的精神来实现他们的理想。其中《亚当的子孙》一章共16首诗,它们相互之间虽然在结构上没有必然联系,但却用“亚当的伊甸园”这一《圣经》中的传说贯穿起来,使全章“显得诗意浑融,艺术效果完整”。惠特曼对上升时期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美国感到由衷的骄傲,在这部诗集里他尽情歌咏了这个年轻国度的成长,并用伊甸园故事为媒介,恰当地表达了自己积极的生活态度。惠特曼的这种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与超验主义是一脉相承的。
内战以后,美国文坛出现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潮流,这是对超验主义浪漫谎言的真实反击。基督教从殖民地时期一开始就建立起的“美国梦”的浪漫神话——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选民,都能通过奋斗走向成功,在内战中轰然倒塌,“纯金时代”顷刻间变成了“镀金时代”,“美国梦”的幻想在现实中破灭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以海明威为代表的热情奔放的青年作家们,渐渐意识到这个时期美国社会的喧嚣与繁华,只是表面的,暂时和脆弱的。在他的一系列小说,如《永别了武器》、《太阳依旧升起》中,深刻地揭示了“迷惘的一代”的这种失落情绪。《太阳依旧升起》的题目便是取之于《圣经·传道书》第一章第14节中的“我见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小说写战后一群流落欧洲的青年生活,着力刻画了他们精神世界的变化。从小说主人公对生活的厌倦、迷惘和懊丧,可以透视出作者对生活及传统价值观的怀疑和否定的态度——空虚、无意义,人即使战胜了一切,他依旧什么也得不到。
威廉·福克纳是一个被称为有着“基督教情结”的作家。他的大部分小说都带有基督教典故,其中《押沙龙,押沙龙》和《下去吧,摩西》更是直接援引《圣经》的故事作题目,不但奠定了作品的基调,而且渲染了气氛。另外,他在《喧哗与骚动》中也多次影射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献身的故事,以深化小说的主题——人类友爱、怜悯的丧失。
约翰·斯坦贝克也是深受基督教影响的作家。他的《愤怒的葡萄》讲述了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破产农民西迁的辛酸史。有趣的是,不但书中有大量的《圣经》典故,其结构也与《圣经》联系在一起,小说所描述的破产农民迁移与《圣经·旧约》中的《出埃及记》结构平行,而且《圣经》中的“葡萄”的象征也多次在文中出现。书中许多感人的情节,如罗斯给几乎要死的老人喂奶、Ma Joad的喃喃自语:“我们是子民”(意指上帝所选的子民)以及Uncle John把依旧活着的孩子放入河中的盒子时说:“下去告诉他们吧”……这些都使我们联想起《圣经》摩西的出生和他的使命。
美国文学中还有许多深受基督教响的作家,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他们的作品无不带有某种宗教色彩,体现了《圣经》及基督教教义的各个侧面。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基督教是美国文学肥沃的土壤,一大批作家从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写出了许多传世之作。因此,解美国文学中的基督教文化现象,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美国社会和思想文化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学习、欣赏,乃至研究美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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